数万元报班,孩子却倒数第一,这些培训机构有责任吗?

阅读:5302023-11-27

为了提升孩子的学习成绩,许多家长选择让孩子参加培训班。然而,投入了大量的金钱后,孩子的成绩是否真的有所提高呢?如果孩子的成绩反而不如以前,那么这些花费还能收回吗?最近,我国河南省南阳市就出现了这样的一起事件,一位家长和培训机构因此闹上了法庭。

小宋是南阳市某初中的一名学生,他的学习基础较差。他的父亲宋先生经过一番调查,决定让小宋在南阳市一家教育培训学校接受“一对一”的补习。经过双方的协商,他们约定由该学校对小宋的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英语进行“一对一”的培训,每课时40分钟,每课时90元。小宋在2015年7月15日至11月7日期间接受了这个学校的培训。宋先生为了儿子小宋交了四次培训费,共计2.8万元。然而,从当年10月15日起,宋先生就欠下了这笔费用,到11月7日,他共拖欠了7875元。

培训学校多次催要,但宋先生一直拖欠不付。于是,培训学校将宋先生告上了法庭。然而,宋先生在得知自己的儿子成了被告后,他反过来将学校告上法庭,他不仅拒绝支付剩余的学费,还要求学校退还已经交的2.8万元。宋先生的理由是,培训学校只是提供短期培训的教育机构,没有全日制办学资质,校长也没有教师资格证,学校也没有收费许可证。培训学校夸大了自己的办学资质和师资力量,承诺了培训教育的效果,保证小宋能够考上南阳市内的重点高中,但实际上,学校没有完全履行培训管理的责任,导致小宋的学业被耽误,学习成绩不升反降,退到了班级的倒数第一,没有达到培训教育的目的。因此,他提出了反诉,要求培训学校退还已经交的2.8万元。

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审理认为,宋先生将儿子送入培训学校接受培训并按照约定的方式交培训费,说明双方已经达成了教育培训的口头契约,并自愿履行。双方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没有违反法律规定,培训学校的权益应该得到保护。然而,培训学校认为,当学生在本校的学习效果达不到预期时,学校应该果断地中断学生的学习,而不是以家长只要交费、学生是否学习由家长决定的态度对待学生的成长和教育,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教育态度。因此,原被告双方纠纷的实质是教育质量的问题。

数万元报班,孩子却倒数第一,这些培训机构有责任吗?

结合本案的情况,法院认为学校和学生应该按照二八的比例分担责任,小宋应该承担八分责任,培训学校应该承担二分责任。按照这个归责原则,小宋共接受了424.5个课时的培训,减去有异议的10个课时,共计414.5个课时,减去已经交的2.8万元,小宋应该补交培训费1844元。最后,法院判决宋先生父子向培训学校支付1844元培训费,驳回培训学校其他诉讼请求,驳回宋先生父子的其他反诉请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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